近日,人事局发出通知,就办理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到入户手续提出明确要求。1、自1998年7月20日起,我市实行新的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证件,分为“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原报户口介绍信证件废止。有关报到入户手续由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负责办理。2、北京生源毕业生入户手续由接收单位或个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接收单位介绍信办理;“待分”毕业生入户手续由本人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已派至区、县人事局的需持区、县人事局介绍信办理;不参加就业派遣、没有报到证,但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须持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户手续。3、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人事(干部)部门持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4、办理入户手续的时间为1998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通知》要求在京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在校生的户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毕业生户口迁移的管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毕业生就业计划,自集中派遣之日,三个月内及时将毕业生户口转出,保证我市大学、中专毕业生报到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